的洪水之神尼诺塔不是一位慈善的神,而是一位恶毒的神。苏美尔人的文学作品中,常
可见到这样的词句:
猖獗的洪水呀,没人能和它对抗,
它使苍天动摇,使大地颤抖。……
庄稼成熟了,猖獗的洪水来将它淹没。
对每年洪水泛滥的恐惧,加之永远存在的外族入侵的威胁,使苏美尔人深深地感到,
仿佛自己正无依无靠地面对着许多无法控制的力量。有一首苏美尔人的诗写道,“只有
人,他的寿命不会很长,无论他做什么,只是一场虚无。”美索不达米亚人的人生观带
有恐惧和悲观的色彩,这反映了自然环境的不安全。他们以为,人生来只是为神服务,
神的意志和行为是无法预言的。因而,他们用种种方法来预测变幻莫测的未来。一个方
法是解释形形色色的预兆,尤其是各种梦。另一方法是剖肝占卜术,就是通过检查被屠
宰的动物的肝脏来预测吉凶祸福。还有一方法是占星术,如前所述,是以观察星辰运行
来预言人的命运,因为在他们的想象中,星辰运行对人的命运是有影响的。最后,每个
人都尊奉一位属于他个人的神,把它当作自己的良师。他们以为,一个人的愿望和需要
可以经它传达给相隔遥远、不便直接通话的诸位大神。
美索不达米亚人也试图通过编制完备的法典来减轻笼罩人们的不安全感。汉穆拉比
法典是其中最杰出的一部,后来成为闪米特人其他各族如亚述人、加勒底人和希伯来人
制定法律的基础。法典的开头是汉穆拉比的一篇引言,他在引言中说,古时诸神早已预
定,巴比伦应是世界上的至高无上者,巴比伦应担负起“让正义之光照耀整个大地,消
灭一切罪人和恶人,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的使命。引言下面是法典本文,本文共300
条左右,旨在明确地、永久地调整一切社会关系。因而,这部法典不仅阐明了古巴比伦
的法律制度,也照亮了当时的社会。以下是法典的几个主要特点:
1.施行同态复仇法,即奉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如果一个人伤了贵族
的眼睛,还伤其眼。如果一个人折了贵族的手足,还折其手足。”(法典第一百九十六
条,第一百九十七条)
2.阶级歧视;对下层社会的赔偿低于上层社会:“如果贵族阶层的人打了贵族出
身的人,须罚银一明那。如果任何人的奴隶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处割耳之刑。”(法
典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五条)
3.施行严格的、保护商业界财产的规定:“如果一个人盗窃了寺庙或商行的货物,
处死刑;接受赃物者也处死刑。”(法典第六条)